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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一批乡镇(街道)法定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(川编办函〔2021〕266号)

发布时间: 2022- 01- 06 15: 23浏览次数:

省直有关部门(单位),各市(州)党委编办、权责清单主管部门:

按照《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》(川办发〔2020〕82号)有关规定,经研究并商司法厅同意,决定动态调整一批乡镇(街道)法定行政权力事项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同意动态调整乡镇(街道)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共13项。其中,新增3项,变更4项(调整权力行使主体3项、调整权力类型1项),取消6项。调整后,乡镇(街道)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共116项。

二、请各地按照我省权责清单管理有关要求,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动态调整事项落实及后续有关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乡镇(街道)法定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




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
2021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