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绵阳南郊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实施办法》的通知(绵府办发〔2020〕41 号)
发布时间:
2021-
07-
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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涪城区、游仙区、安州区、江油市、三台县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市级有关部门,有关单位:
《绵阳南郊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实施办法》已经市七届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12月25日